本人于2018年2月24日,在京东商城平台第三方购买一款0元购的斐讯路由器,看到京东商城广告及其店铺宣传为0元购。到2018年6月,无法继续按照购买承诺返现。此返现为购机款,非理财产品。 最近联系京东客服解决,京东客服表示无法按照《消法》44条规定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上也有不少司法解释。 另外,如果产品无法继续返现,那么第三方卖家和京东违反广告法,可以退货及3倍赔款。 京东还违反商务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规定。 总之,违法行为很多,但是投诉无门。难道中国的法规就没有约束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