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食品安全 • 正文

人人乐超市(兴业店): 出售发霉食品

来源:维权投诉      

  投诉来源:宝安区消委会

  投诉人:李先生

  投诉对象:人人乐超市(兴业店)

  投诉要求:赔偿500元

  投诉进度:调解中投诉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于2018年7月19日在人人乐超市购买价值25.25元的山楂片,准备吃时发现山楂片上有霉点,无法食用。2018年7月20号又在该超市购买山楂片留作证据,并找超市负责人要求赔偿,超市表示可以换货或者退款。本人了解到商家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商家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现诉求:赔偿500元。

相关文章Related

联系

Copyright© 2002-2022 hualej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