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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核保险巨灾准备金按核保险承保盈利的75%计提

来源:维权投诉      

  据银保监会网站30日消息,银保监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核保险巨灾准备金按核保险承保盈利的75%计提,以最大程度地保证核保险承保盈余获得有效积累,提高核保险巨灾准备金的积累速度。

  日前,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办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核电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第三大核电国家和最大在建市场。伴随着核电规模的快速扩大,核安全的重要性日趋凸显,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核安全问题,将核安全视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核保险是专门为涉核风险提供保险服务的特殊风险保险,是分散重大核事故风险的有效手段。根据2018年实施的《核安全法》,核保险是核安全保障的组成部分。

  目前,国际上基本都采用共同体的方式专业化经营核保险。我国于1999年成立了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中国核共体),专门开办核保险业务。2019年,我国的核保险覆盖了国内所有的47台核电机组,保障的财产总价值达8000亿人民币、人员涵盖2万多名一线工作人员,还为全球27个国家和地区的约400台核电机组及各类核燃料循环设施提供了再保险支持,发挥了保险行业共同为核电行业保驾护航的作用。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现阶段,我国核保险经营主要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保险公司赔付资金积累不足,核保险保费盈利转化成保险公司利润,未能有效积累。二是核保险按一年期短期业务管理不能准确反映核风险的“长尾风险”特征。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巨灾保险责任准备金制度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行、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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