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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惨死,谁是杀手? —碎片承载情绪,真相无处承载

来源:维权投诉      

  母亲惨死,谁是杀手?

  ——碎片承载情绪,真相无处承载

  陈述:

  我是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镇罗庄村吊圈社马源文。2015年10月6日15时许,在我家门前,我母亲周某与同村素有矛盾的杨某因道路通行发生争执,杨某便伙同其子、儿媳撕扯住我母亲,杨某妻子叶某持镰刀将我母亲从颈肩部、背部连砍数次,致母亲受伤倒地,于17时许抢救无效死亡。我爷爷目睹了杨家四人行凶杀人的完整过程,于10月8日向靖远县公安局作了如实陈述。而时至今日,公安机关对涉嫌杀人的杨某及杨某之子、儿媳并从未采取任何措施。

  一、事件概况

  2015年10月6日,母亲与同村杨某在我家门前,因其要在我家门前无理由修路发生纠纷,杨某伙同其子、儿媳撕扯住母亲,杨某妻子叶某持镰刀杀害了母亲,爷爷目睹了四人行凶的经过,但仍然没能赶得上阻止。

  2015年10月6日,天黑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到达出事现场,对现场并未采取保护措施,父亲当晚做了笔录。

  2015年10月7日,杨家其它三人在其家中接受讯问。

  2015年10月7日6时,我方拍摄尸检照片“左侧锁骨中段上的创口”,创口显示前钝后锐;县公安局法医首次尸体鉴定,提供的照片上的刀口位置与尸体事实有很大出入。

  2015年10月8日,爷爷向靖远县公安局作了如实称述。

  2015年10月12日,公安局工作人员声称第一次尸检后就口头通知我们处理尸体,而事实并非如此。

  2015年10月14日,甘肃省公安厅特聘法医专家卫芳明进行第二次尸体鉴定。此次重要发现:①背部另两处刀伤;②两肘内侧和两只手上均有明显抓痕。而此前县法医认为意义不大便未做记录。

  2015年10月14日,公安人员丈量目击者所在位置和出事现场的距离。

  2015年10月15日,案件尚处侦查阶段,白银市公安局授意《白银周刊》、《微靖远》事实未清的情况下对母亲遇害事件作了严重不实报道,舆情持续发酵。

  2015年10月28日,时隔22天在杨某家地里玉米秸秆下面发现一把藏匿的带有血手印的铁锹。

  2016年4月,我方多次向白银市检察院强烈请求再做尸检未果。

  2016年10月,一审以母亲尸体上的刀伤为死后伤这一谬误为依据作出不公平审判。

  2017年4月,我方请北京圣龙科技中心专家张惠芹、张继宗、徐景东再做尸检,结论为生前伤,

  2017年10月,省高院再次开庭,北京圣龙科技中心专家张惠芹、张继宗、徐景东出庭作证并作出母亲之死为多人实施行凶的证词,检方对此暂时予以承认,案件返回白银市中院。

  2018年4月中院再次审判,检方对在省高院开庭时承认母亲尸体上刀伤为生前伤的事实矢口否认,篡改卷宗。

  失败的求助:一次次重建 又一次次坍塌

  1、刑侦人员取证工作存在疏漏、关键性物证有分析失误:

  尸检记录不完整,关键性线索有忽略,未如实反映;市县两级法医歪曲事实:县法医提供伪照片,经对比后作假未遂,市法医偷换概念、鉴定错误,将前钝后锐表述为上钝下锐,尸体背部青紫色伤痕界定为尸斑,并依据无法医鉴定资质的兰大一院医生孙少华所做的病理鉴定制造出“死后伤”,报告有严重错误。

  2、公安机关工作态度和办案的专业能力难以让受害人家属放心:

  第一时间未保护现场,爷爷目睹杀人过程,表达清楚,笔录证言在先,与甘肃省公安厅特聘法医专家卫芳明及北京圣龙科技中心专家张惠芹、张继宗、徐景东所做尸体鉴定的观点相符,他描述的细节与母亲双手虎口处所留伤痕完全吻合,而公安局却不予釆信;凶手叶某一家各自的证言自相矛盾,其他证人不在现场而串通一气作伪证,公安机关却予以采信;专家分析合理,符合案件事实,母亲手上胳膊上有为本能防卫而受伤的痕迹,而白银公安机关所作三次尸检及检验鉴定,均作出了排除杨家另外三人行凶杀人这一扭曲事实的结论。

  3、县相关部门至今未给我们出示符合事实的书面材料,以至于我们不能掩埋死者;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对我方专家尸检结果不予采信,导致其他三共犯至今逍遥法外;家破人亡,走投无路,我们数次向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反映冤情,却石沉大海,无任何回应。

  4.自私,会变成多大的恶?——杨某一家无悔意:

  案发至今两年零八个月,由于掺杂太多的人为因素,而使案件不能大白于天下。首先,他们的杀人动机非常自私。事发前,杨家本有一条更便利的进玉米地的路可走,却要图一己之利,在我家水窖前修途经我家的路。于是母亲才上前阻挡的,这就说明他们是有意挑衅。其次,杀意明确强烈,行凶过程危险恶劣。杨某一家因为争执,不顾母亲痛苦的挣扎,无情的杀害了她,如果不是因为母亲倒下去的话,他们会继续砍下去。

  母亲至今未葬,年迈的爷爷奶奶忘不了眼皮底下杀人的残忍过程,“只要闭上眼睛,就会看到叶某拿着镰刀刺向她,她当时在痛苦挣扎,被刺了好几次,而自己没能救得了她”。母亲倒地后,爷爷赶到跟前抓住杨某衣领要求杨某送往医院救治时,反而被杨某推倒在地,爷爷左手腕跌倒后被损伤,严重肿涨。父亲跑回到事发现场,看见母亲满身是血,已不省人事时,也要求杨某救人,他却说:“我都没人管,我还管她。”而后杨家四人扬长而去。没有人知道,自私会变成多大的恶。父亲在无奈和极大的悲痛之中抱着母亲回家。这样的的无力和无助,使两位老人卧病不起。然而,这才只是揭开人性丑陋的冰山一角。我们恳请法庭对共犯进行严厉的判决,而案子又不能得到公正处理。叶某一家杀了我家一人,而市、县公检法这样做无疑杀了我全家。母亲走了,家里没有一分钱收入,我和妹妹多次想退学。更让我们无比心寒的是,在接下来的几百天里,那些微小的恶一次次被放大、考验。时至今日,叶某一家毫无悔意,反而提出种种逃罪的诡辩来给自己洗白,并四处扬言用征地款托关系摆平事情,这至少说明他家有赔偿能力。如果真的对母亲的死感到内疚,想为我家做点什么的话,是不是可以站出来?案件发生后,他们仍然置之不理,还是处处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以往的小奸小恶一旦被放大到一个凸显的时刻,它可以迅速滋生、膨胀成极大的丑陋。我心疼母亲,她已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还无法让一个自私的灵魂意识到自私是多么错误。冷漠无情,只为满足自己丑陋无比的欲望。

  自从事情发生以后,母亲遇害后的带血照片在我脑子里久久挥之不去,她在被叶某一家连砍几次后,倒在血泊中,就这样永远停止在了知天命之年,一生中眼看就要完满的年华。孤独、无助、迷茫、悲恸所有与之相关的,一切阴暗又低沉的情绪包围着我们。可是,我们的努力是微弱的、渺小的。朴实勤奋的妈妈就因为一次口角,惨死在了自己家门前,想到母亲生命最后一刻,那么疼痛、那么触手可及的家和爱人、那么不舍.....无论如何,母亲生命中最后的几分钟,除了爷爷和他们,没有人能真正知道了。无论杨某一家说的是什么版本、承认的是什么版本,最终真相都淹没在这种懦弱和并不高明的矫饰。事情已经过去900多天,现在,似乎法律已经做了制裁,但其实所有人、媒体根本不了解事情真相;案卷或重要证据等根本没公开。这是多么可怕!

  媒体舆论:一面映射善恶反转的多棱镜

  ——后真相时代,事实还重要吗?

  公安机关授意媒体进行歪曲事实的报道,为凶手开脱罪责

  2015年10月15日,《白银周刊》、《微靖远》对叶某杀害母亲的案件作出不实报道,并自称其报道系通过白银市公安局宣教科授权而发,来源合法。其大肆渲染“失手”情节,为叶某开脱罪责,这篇标题《震惊!因为纠纷,靖远农妇竟失手打死乡邻》的摘要称,在三人撕扯的过程中,叶女士看到自己的丈夫被周样(指母亲)打伤,头部都流血了,一时冲动,便拿着手中的镰刀朝着周样的左肩处以及左右背部砍了几下。

  首先,我们暂且不论报道真假,单就处于侦查阶段、真相尚未明了的刑事案件而言,公安机关有无允许媒体报道的权力?目的何在?对此,白银市公安局宣教科却矢口否认。但继《白银周刊》、《微靖远》刊载之后,加剧了误导性,白银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完全沿着报道预设的轨迹展开进行。

  其次,记者并没有在遵循中立客观准则的情况下,呈现多个信息源(至少应该是三方的:受害者、嫌疑人、公安机关)来还原新闻事实。在实际的新闻操作中,信息源是单一的,报道前没有采访我们亲属任何一个人。难道媒体仅仅是迫于生存,压缩采访成本,从而撤销深度报道吗?

  再次,从案发到一审判决,舆情一度发酵,但事情的主要焦点多次停留在“叶某失手”上,试图用不合理的辩解将责任推脱掉,核心事实(四人共同参与行凶)的呈现却很模糊。是否是失手,这应该是公安机关应该做出的判断,而非是舆论能够定论的事情。原本,媒体的影响可以使我们获得帮助,从而更靠近公平的审判,但这样的曝光,无疑对我们来说是雪上加霜了。世事冷漠,没有任何一家媒体是真的在关心受害者。在社交媒体里,真相似乎变得不重要了。报道在调动公共舆论这件事上,诉诸个人立场远比追求事实有效,把谎言送到读者心坎里,假新闻成了有力的营销武器。雄辩胜于事实、立场压倒事实,一切都只是披上了形象化的外壳。而无论新闻报道写作者还是看客,也仿佛根本不在意真相,而是极力的借助报道“脑补”真相。

  现在,时间过去两年八个月,由于有众多人为因素介入,是否存在“发挥”内容已经不得而知。

  在这个人人都能说上一嘴的自由表达场所中,对事实蛛丝马迹的肆意扩展、升发早已成了信手拈来的套路。挖掘事实很难,相比之下,基于事实片段的推演与脑补,却很简单。为了最大程度地聚集关注度、争夺注意力,新闻事件在“引导脑补”与“被脑补”中一步步走向失焦,好像是为了让新闻显得更好看,在戏剧性和冲突性上都下足了功夫。于是,我们看到的是“杨某一家四人共同参与案件”的核心事实并没有被如实反映在报道中。因此,“失手”这个核心事实是存疑的,很大程度是脑补出来的。当时在现场的杨家其他两人(杨某之子及儿媳)在干什么,此篇报道只字未提。而这些事实存在与否,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读者和观众的评判。

  一审宣判后,判决书却并未将案件的法律事实还原,但哪些可信,哪些不可信,明明白白说的很清楚。如果专业主义精神、逻辑能力和程序等法律意识等等这些文明成果能被媒体共同在意,成为看问题的基础共同视角,也许这场案件就不会变得艰难,但要普及这些精神,甚至要形成合力,对此,我们却无能为力。

  庭审:碎片承载情绪,真相无处承载

  整个庭审过程中,确实很痛,要不断地重现母亲被害的各种细节,对于我们来说,需要多么大的心力,才能面对那些血腥残忍的画面。太痛了,但是这种痛让我们更清晰的感觉到,我们和母亲是在一起的。但结局却是无尽的愤恨与悲伤涌上心头,泪水再也无法抑制。

  残酷的自证——其他三人是否参与行凶?

  案发时,爷爷要去喂羊,出门看见了四人行凶的经过,母亲的左右手臂、前襟分别被杨某、杨某之子及儿媳拉住,叶某拿镰刀向母亲后背砍去。卫芳明法医在勘查完母亲遗体后,检验鉴定书所见:左右肘窝、虎口皮下淤血与爷爷所见杨氏父子拉拽母亲的部位完全吻合。并指出母亲身上未见任何搏斗性、抵抗性损伤,说明母亲当时并没有防卫的能力。但母亲身体健康,并没有精神障碍,由此分析当时处于被人控制的状态,所以事实只能是母亲在双手和胳膊呈被人拉拽时,持刀“凶手”顺势从左肩砍入。

  说谎的证物与伪证言:

  1.杨某头部伤:县公安局称10月27日所做鉴定为轻微伤,是母亲用铁锨拍打的吗?

  2.镰刀血迹:甘肃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为混合型血迹,检察院并未查清血迹来源就提交卷宗。现场只有两人流血,此混合型血迹是否和杨兴邦头部流血有关?

  3.叶某儿媳手套上有喷溅的点状血迹,DNA鉴定血迹源于死者,说明事发时她是近距离接触死者的。而卷宗陈述为擦镰刀血迹(混合型)所致,明显矛盾。

  4.证言:(1) 卷宗中“第三方证人”马某实际为杨某弟媳的弟弟,并非案卷中马某所说“我不认识杨某”。而“证人”马某所言“他看到当时三人在一起撕扯”的那第三人又是谁呢?(2)张政委说杨某之子的证言较为客观真实,是不是可以推断出杨某之子至少事发时在现场,那他当时干了些什么?同时也说明杨某、叶某、杨某儿媳妇撒了谎。叶某家人的证言前矛后盾且相互之间的证言也完全矛盾,这足以说明他们在为逃脱罪责而撒谎。

  然而,这些情节并没有构成他们的“罪证”,检方听信了这些说辞,但事实的真相却并非如此。

  事实真相是什么?简单来说有三点:第一,母亲是在被三名共犯合伙控制的情况下被残忍杀害的,绝非一人行凶;第二,母亲身上的伤全部来源于这次事故,并不存在死后伤;三,以上事实和爷爷所供述的情况充分说明其他三人与本案绝对脱不了干系,而警方截止目前未对其未采取任何措施,使行凶者逍遥法外,明显有违法律的公正,让我们受害者痛上加痛,难以安心,也不能让已故的母亲瞑目。

  庭审代表的是现代司法文明,而庭审过程中出现了偏听一方陈述的误读,是司法知识和经验不普及,司法理性水平与庭审水平不高的体现,对我们造成了极大的不利。对于现代法治国家,庭审质证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叶某一方的法庭供述也好,辩护律师的陈述也好,都没有经过庭审质证,而未经过控辩双方交锋、得到主审法官的采信,就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

  地狱的底层不是火焰,而是极度的寒冷。

  ——审判结果:肇事者并未得到应有的惩治

  2018年4月,母亲被害的案件进行审判,对我们来说,这是一个无比凝重而紧张的时刻。时隔两年八个月,终于落锤宣判,然而盖棺定论的结果却是,只对叶某一人予以刑法论罪。由此,我们一家迎来了比寒冷更寒冷的一天。

  这一天,我们有很多话想说,却不知如何表达,一度哽咽到暂停,最后都变成泪水。我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痛,一种无法言说的痛,痛到不能自已。…但是,比起爸爸所承受的痛,又怎及百万分之一。在母亲去世后的900多天里,他的绝望、崩溃,只有我们才能理解。将凶手绳之以法、定罪,给枉死母亲一个交待,是撑着父亲走过这九百余天的唯一精神支柱。在得知帮凶不会被判刑的时候,父亲一度情绪崩溃,万般无奈之下,在高院吞下了巨毒农药。

  忘不了那一刻歇斯底里愤恨的心理,每个为人子女、为人夫的都会懂得,家人的生命是紧紧联在一起的。母亲被残忍杀害,家的幸福就这样被剥夺了,那是怎样的痛,仿佛自己的灵魂也跟着坍塌了!世界从此没有一点意义,真是生不如死。那一刻,我们不需要假装维持理智的形象,失去至亲的世界,每一次呼吸都在刺痛着心脏,顾及不了其它。在母亲被杀害,而杀人犯甚至可以不用承担责任的的那一刻,就等于给我们圈上了一个无法走出的牢笼!

  如今,父亲为了申冤,而成为痴呆人。我试图努力的平静,但是内心深处丧失理性的情绪化攻击已经将我击垮,难道这就是司法公正的论调吗?母亲惨死,我们穷尽900多天的各种努力,如今的结局是,帮凶逍遥法外。难道我们只能默默的自怨自艾吗?当天宣判结束后,一个人躲在角落默默流泪…

  再次回顾庭审关键性的宣判和当时的心情,我只能不寒而栗。“地狱的最底层不是火焰,而是寒冰,是极度的严寒。”,借用但丁《神曲•地狱篇》中的这一句话,不知道会不会太过分。最后,我们只能将那个时间印刻在心里,默默地为后续的审判心怀寒冷地眺望。

  面对残酷的现实,谁也不是钢铁侠。

  ——宣判后,我们面临的是更大的困境

  谣言、司法不公和一个无计可施的家庭:

  法律是维护正义的底线,它存在的意义是惩恶扬善,无关审判,关乎公道人心。在事实彻底澄清后,我们只能选择用法律维权。然而,我们的诉求却并没有实现。我们请求法律予以裁判,没有严惩,就没有保护,更谈不上公平以及正义。如今法律判了,但是从事实来看,肇事者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决判。一条人命,只判凶手,不惩治帮凶,难道这就已经是“公平正义”的“上限”了吗?难道这就是这场耗时将近三年,还未尘埃落定的案件最好的结局吗?不,这不该是公正的法律应该给予凶手的既定的终点,作为帮凶,他们可以轻易的摆脱掉一条人命案。

  对于这个结果,作为儿女的我们,作为丈夫的爸爸,作为父母的爷爷奶奶,作为最亲的家人,我们无法接受,生死相隔,怎么可以如此轻描淡写的判决就过去了呢?无法想象,在没有妈妈陪伴的以后,我们的生活会是怎样..... 失去爱人的人叫做鳏寡,失去父母的孩子叫做孤儿,那么失去孩子的父母叫做什么?没有称呼,因为这是个残忍到无法形容的身份。爷爷是整个事件的目击者,现在杀人犯被给予这样的裁判,爷爷能从悲痛中走出来吗?不能,我们都不能,这个凡有父母亲人的人都知道。

  亲友安慰我们说“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我懂这句话的意思,但走出阴影,又岂是一句“节哀”就能带过的?我们当然有理由劝诫自己要好好活,但我们不知道怎样才能像以前一样乐观、开朗、独立,有信念地生活。总希望是梦一场,睁眼,却没有奇迹发生。一直想让自己坚强,如今,我真的没办法克制隐忍下去,我无法再欺骗我自己,苦苦等待后,庭审的结果却是如此残酷。我深感由衷的悲痛,母亲案子遭受了种种不公正的待遇,却无法发出一声属于自己的呐喊;在深夜痛哭之后,依旧发现无力改变现状,只能被迫接受这是一宗触目惊心却无法伸张正义的案件。之前撑着整个家的爸爸也垮下来了,丧妻之痛使他备受煎熬,而遭遇到不公平的审判更使他行为激烈,在法庭上出现了极端的做法,喝下了剧毒农药,这是一个残酷无比的现实。作为普通农民家庭来说,家里的积蓄也已经被消耗得所剩无几了。我们的生活由此坠入了更苦痛的漩涡,又好像掉入一个黑洞,无底的黑洞,被愤怒、绝望和恨意吞噬,看不见光、更没有温暖。

  我知道,在中国这么大的疆域,每一天每一刻都在上演着无数的悲欢离合,都有许多的人陷入水深火热之中,都有无数双手等待着救援与帮助,每个受害者家属面临的都是走不出的困境。但是,在当下,我们依然选择继续诉讼之路并提起赔偿,我相信不管人伦还是后续的精神摧残,都有理由提出赔偿。尽管我们知道这条路很艰难,明知可能失望,但还是抱着艰苦卓绝的希望。因为母亲枉死的巨恸始终在我心里作用着,我们不能让她无辜的离去,我们心疼,我们渴求正义的到来,试图用最后的爱告慰母亲的亡灵,希望她在另一个世界得到一丝安慰。此时此刻,这是我们唯一能做并且必须要为母亲做的事。

  很多人无法体会我们做每一个决定的心情与痛苦。即使母亲的案子逐渐在其他人的视野中淹没了,但丧母之痛却并未消退。只要正义还没有得到伸张,这件事也就没有结束。依旧沉溺悲伤是因为我们受害方的诉求并没有实现,杀害母亲的共犯依旧合理的存在着!如今,一年又过去了,临近二审,山穷水尽、孤立无援的我们不得不借助网络的力量进行追讨。我们并不是要宣泄仇恨,而是祈求获得公平的审判和公正的裁决,还原事实真相,使全家人可以早日走出阴霾、重新生活,这是我们唯一的、共有的期盼与念想。因为还没有终审,所以我们还在努力的期望。

  “生活报之以痛,吾辈报之以歌”,

  这绝不是一句有温度的话。

  ——我们在悲痛的沼泽地里快要窒息。

  因为人性的自私,无情的夺走了母亲的生命。已经成年的我,虽然在此之前听到过许多唏嘘的悲痛的事,但却第一次深刻的体验到永远不再醒来和摧心肝的活着。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痛苦,在身体里肆虐的蔓延再蔓延,仿佛要蔓出身体,五脏六腑被一种张力拉扯着,如同受了一个超级大巴掌,全身都疼。你拼力想挥动双手,抓住远离的亲人,却只有黑乎乎的空洞。这就是生死相隔,无论做什么都无能为力。一瞬间,余生的时光变得从未想象过的可怕。

  在失去母亲的这段时间里,我家几乎是全封闭的,除了谈论诉讼的事情,对一切话题没有兴趣。就这样,原本幸福的家打破了以往的平静与祥和,变得冷清。做家务的时候突然停下来掉眼泪,睡觉的时候会突然惊醒,叫妈妈,然后盯着门口希望有人回来......

  一切的欢乐与我们绝缘,听不到一丝高分贝的响声,任何热闹的场面都成了催泪的东西。家里开始被静默笼罩,每个人开始轻声说话,一天里最大的响声,也许就是水龙头的水流声。我和妹妹努力的试图去鼓励父亲,安慰爷爷奶奶。即便这样,在吃饭的时不小心多拿了双筷子,一切努力还是会瞬间瓦解,我们心口的伤又开始滴血,好像头顶上飘着不散的阴霾,出门看不到太阳,刮风察觉不到天冷。也许这样小心翼翼又必须强行坚强的麻木状态,是所有经历亲人离世必须经历的阶段。

  有人说,人这一生会遭遇各种挫折,身上布满无形的有形的伤。有一些,时间过去了,伤口会慢慢愈合;有一些,会在剩下的日子里不停的流血,直到生命枯竭。我想,失去至亲,应该是属于后者吧。从此,我们的生命再不能完整。

  时间过去近三年,每当看到同龄人都在享受全家幸福的温暖,一种隐忍、羡慕又凄苦的感觉还是会涌上心头。现在的我,有了自己的工作,可以帮爸爸分担家庭的责任,大家也都努力的重新拾起自己的生活,看起来像往常一样。但我知道,那终究不一样,我们心底的洞都还在。

  妈妈,母子一场,我用一生怀念你

  田里的麦子熟了,眼前大片的金色,淡淡的麦香随风在田野中飘荡。属于我们一家的恬静、自然、淳朴、和谐的乡村生活却再也不能拥有,幸福变得遥不可及。你永远的离开了,没有告别,带着无尽的痛....没有墓碑,没有坟包,留下的只有满身伤痕。

  对于最爱你的我们而言,从此,余生就开始了。我们再也见不到慈祥的妈妈,看到的无非是一具冰冷的尸体和那一刀一刀的疼。已经记不清熬过了多少个被眼泪淹没,无法入眠的夜。也只有在那些黑暗而静谧的夜里,我们可以卸下坚强的面具,失声痛哭、竭力嘶喊,真诚地面对自己。企图用积流成河的泪水,冲刷内心的悲伤,带走压抑的愤恨,让自己得以重生。

  但我不得不承认,你真的离开我了。

  “别提了,忘了吧”、“放弃吧,好好生活”,我明白大家是出于好意,不想让我们再伤心,毕竟母亲遇害两年多了,在这个案子上,我们也已经花费了很多的精力、倾尽所有。可是,这就像一个巨大的结,堵在心里,堵得我们透不过气,伤痛没有平复,还有更多更长的伤痛,三年、十年、二十年、五十年……那些失去挚爱的人,心中的伤疤永远没有愈合。

  母亲没了,劝导放弃,不是关怀,是残忍。因为那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怎么可能轻言忘记?眼泪还会流,思念还在继续。毕竟“忘记”才是真正的分离。逝去,不应是忘记,而是永远铭记。

  妈妈,当我眼中有泪时,我在泪光中看到了你,看到昔日的微笑。虽然你不在了,但是你来过。母子一场,哪怕再短,也是永恒。就算忘记整个世界,我也不能忘记你;就算整个世界不存在,你也不曾从我心中离开片刻。曾经在一起的那些时光以及生命中的温暖、生命中的爱,是我们之间永远的连接。

  妈妈,既然你来到我的生命中,注定我们余生也将永远在一起,哪怕你已经去了天堂,而我仍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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