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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广州出手了!最高可罚1万元!

来源:维权投诉      

  10月28日,《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简称“条例”)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不设置最低消费额,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规定,美食网络直播者不得采用假吃、催吐、猎奇等方式散播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内容。公职人员在组织婚丧嫁娶等宴席中造成餐饮浪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给予处分。

  鼓励临近保质期食品打折或捐赠

  条例倡导餐饮服务经营者配备点菜师,推行分餐制、公筷制,通过积分、打折、优惠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文明节约用餐。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发展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等经营模式,减少原材料浪费。鼓励单位和个人探索研发减少餐饮浪费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业态,提高粮食和其他食材资源的利用率。

  “厨余垃圾跟餐饮浪费有直接关联,通过立法能从后端倒逼前端减量。”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成明介绍,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应当按《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置餐厨垃圾。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逐步实施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等收费管理制度。

  临近保质期食品如何妥善处理?这一向是制止餐饮浪费行动中的两难课题。条例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在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通过打折、特价、买赠等方式销售,或者捐赠给社会福利机构、慈善机构等公益性组织。同时在销售或者捐赠临近保质期食品时,应当显著标示并明确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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