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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医院事故真相!告诉你正确的解决方法

来源:维权投诉      

  1月24日,一小孩因病在淮阴医院死亡,家属质疑医院治疗过程。真相在哪里?先看看双方说辞。

  院方公众号发表《情况说明》,部分原文如下:

  2018年1月24日,我院儿科一患儿心跳骤停,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我院及上级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事件调查组,固定证据并开展死因鉴定与善后处置工作,积极主动与死者家属召开沟通会,表达哀悼与慰问之意,通报调查进展及初步结论。针对网络谣言,我院在此发布《淮阴医院关于陈某死亡事件的有关情况说明》,同时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进一步澄清事实、还原事件真相,现就有关情况及大众关注的事件疑点做出说明:

  一、诊治经过

  患儿陈某,男,12岁,江苏淮安人,2018年1月14日因“发热,咳嗽3天”来我院儿科就诊,结合临床表现及相关检查,初步考虑“急性支气管炎”,予以抗感染,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等治疗。治疗1周后,患儿症状好转,体温平稳。1月24日6点40分左右,患儿突发心跳呼吸骤停,值班医护人员立即予以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8点45分因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二、调解经过

  事件发生后,我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成立事件调查组,并邀请市医调委协助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对家属进行慰问和安抚,但死者家属情绪失控,殴打儿科医务人员,打砸损坏医疗设备,在病区长时间聚众滞留,并将患儿尸体停放在医生办公室,极力阻碍和干扰医护人员日常工作,严重影响其他住院患儿的生命安全。公安、医院等部门负责人,反复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沟通,将维权渠道对其进行充分解释和说明,最终死者家属同意将遗体于当日21点40分移离医院。

  1月25日上午,公安、医院负责人在院内接待来访家属,但死者家属拒绝来院协商处理,经反复沟通,当日下午死者家属同意与院方共同前往市医调委进行协调处理,在市医调委协调下,家属已答应递交相关资料配合调查处置。1月26日上午8时许,当事人及20余位家属携带花圈、横幅围堵医院大门,并组织患病老人参与围堵与辱骂,严重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医院报警后,公安机关及时出警,妥善处理,维护了医院的正常秩序。

  三、医院郑重声明

  1.目前,公安、卫计委、医调委、医院正与家属积极处理相关事宜,具体死亡原因仍需进一步调查。

  2.我院全力抢救患儿生命,充分与家属沟通,但未能挽救患儿生命。如果患方认为医院有责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按照市医调委程序解决或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定机构认定医院有责,医院绝不推诿。

  3.家属多次聚众在医院闹事,已经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医院声誉,在调解未能达到其目的情况下,又在网络媒体对医院进行诽谤和诋毁,给医院和医护人员带来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医院将根据事态发展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

  4.淮阴医院一直致力于守护淮阴人民群众健康。感谢社会各界对医院的关心。淮阴医院人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践行“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无论因为何种原因,此事件都是任何人不愿意看到的悲剧,我院始终对陈某的不幸离世深表哀悼与同情。

  愿尘埃早定,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特此说明

  淮安市淮阴医院

  2018年1月26日

  下面是网上流传的患者家属的说法“2018年元月14日,淮安市北京路小学老师郑某的儿子陈某,因大腿酸疼,去淮阴县医院就诊,经过检查后,医生要求住院观察治疗,根据院方安排,患者住在15楼,主治医生杜某说这是感冒征兆,当天就开始开药挂水,然后经过两天治疗,患者开始发烧了,每晚烧到39度以上,中途患者家长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跟院方提出转院,但是医生说到哪都一样看,市一院没有床位了。据称,家长多次请求医生治疗,杜医生说过几天烧退了就好了,一星期就能出院。然而,到了22号,家长发现孩子有痰,赶紧找杜医生,他说已挂水了,过两天就好,就可以出院了,说孩子什么问题都没有,放心吧。到了24号早上6点40的时候,患者感觉不舒服,家长喊了护士,护士到了后,用了吸痰细丝在那儿吸痰,半小时左右后,因为没有效果,护士全部离开,最终导致孩子丧命。到了7点多,医院里再没有穿白大褂的,所有医生都脱了白大褂…… 后来,来了100多名特警到了现场!而院方无一得力的人出来交谈,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淮阴区医院消失了! ”

  看了两方说法,事实我们已经基本情楚,但是不是医疗事故在没有鉴定之前,谁也不好下结论,医院不会主动承认,家属作为当事人一方,也很难有十分正确的认识,我们必须期待相关专业部门能够早日下达公正、准确的鉴定结论。事实上如果不走法律程序,很可能让有过错方逍遥法外,所以请继续往下看:

  出了医疗事故应该怎么办?

  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

  协商不成的,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医闹不可取

  医闹造成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一是影响了医生的职业行为,使医务人员缺少安全感,在心里上形成负担和阴影。二是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是侵犯公众利益的行为。三是败坏了社会风气,践踏了道德法律和社会文明。四是严重破坏了医患关系,进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当你在医闹的时刻,那些与你一样病人利益谁来保障?不管什么情况,都不能因一已之私而危害其它人的正常利益,因为其它病人、医生不是你的责任方!医闹结果可能是拿财消灾,事件将永远没有真相!

  另外如果造成后果,那么受害人角色将为转变为违法行为人!

  小编观点:必须从法律途径,经过权威鉴定,运用法律武器,走法律程序拿住其要害,让违法者承担相应责任。通过医闹,即使解决问题,也是几败俱伤,并形成恶劣风气。这种风气太坏,谁闹的狠,谁受益,往往忘记了那个牺牲者……而加害者因没有进入法律程序,最终必然逃脱罪责。所以,一定记住要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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