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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系黑心欣德中医院造假报告,不顾业主强烈抗议,开进小区内

来源:维权投诉      

  我们是巴南区东原桐麓业主,近期知悉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将我小区(东原桐麓11、12、13幢之间的群楼共三层商铺)出租给重庆欣德中西结合医院开设中医院。对此,我小区全体业主持坚决反对态度!反对理由如下:

  一、在小区开设医院会对小区造成环境污染(如:医疗用品垃圾、 废气、废水、后期增加放射性物质、医疗污染等);医疗污水、医疗 弃物以及病原性、细菌性微生物、药剂残留物,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和 诱发性,一旦出现污染和疫情扩散,后果不堪设想。医院开在住宅楼 之间,呈环状形的整个小区业主就住在医院边、 医院上方和医院挨在一起,无时无刻不接受着一定辐射穿透性以及细 菌传播。

  二、我们居住的居民楼当时设计的是住宅楼,楼底是商铺,根本不具备开办医院的条件,第一:没有独立的排水、排污、排气管道,全部和小区业主共用;第二:没有独立的专用活动区域;第三:没有 独立的生化池;第四:新东原物业目前在大力宣传此商铺将打造成永辉超市,但因为新东原物业招商引资不力,就临时改变设计,不征求业主意见,私自引入医院充数。居民造成噪音污染,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小区居民休息,降低生活质量。

  三、由于东原桐麓小区未有步行楼梯出入口,均为4步商住混用主电梯直达小区大门,且主出入口仅有两处,现在入住率不高的情况下已给小区业主出入造成拥挤、排队候梯的巨大困扰,该问题小区全体业主前期已向巴南区建委、巴南区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反映过,但一直未得到解决。而此次拟开医院的群楼正好位于小区一处主出入口处,共用2步出入电梯,若将医院开设于此,对小区业主,就医病人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四、医院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医疗事故、医闹纠纷等等,危害我们的安宁居住环境和以及可能出现的人身误伤;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安全,且进出医院的人员复杂,对小区居民的家庭及财产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五、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条例第十条规定中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医院位置一侧正好为开发商宣传将修建的幼儿园,若开设医院将对儿童身体健康极为不利。

  六、医院的背面就是小区内部,背面从三楼到四楼基本上就是窗户,病员休息活动在医院里面不断走动,与小区老人小孩基本是零隔离,病患无别,极大的增加了病源传播的可能性。 根据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小区规划,目前,1幢、2幢、3幢、4幢、5幢、6幢、7幢、8幢、9幢、10幢、11幢、12幢、13幢、14幢、15幢、16幢、17幢、18幢、19幢、的房屋规划均是属于住宅楼,楼底为商铺,若现在改成医疗机构,完全改变了原有的规划用途,势必会对相邻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并且从《相邻权》的角度来讲,该医院在开办前应与相邻小区业主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一致,就不能改变房屋规划及用途,不能在此设立医院,但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人,包括医院和物业的人员来和小区任何一个业主沟通和协商,也没有任何公示内容,严重无识小区业主权益。

  目前,小区所在的渝南大道123号街道早已成立花溪医院,重庆市第十七人民医院,巴南区中医院,以及正在修建的创三甲医院巴南区人民医院。这些医院距离小区最近的也仅几分钟路程,最远的也不超过十余分钟路程,所以完全不需要在小区内再建医疗机构。

  综上所述:对于该医院的进驻,一是小区业主坚决不赞同并全体抗议,且设置申请人从一开始就未按规定征询相邻权利人的意见,无公示;二是污水、污物、粪便处理以及环境和公用设施配套吧不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选址要求;三该选址为住宅楼和伤铺,不符合城市规划与医院布局规划。望主管部门妥善处理在本小区群楼住宅楼下开设医院的问题,给业主一个健康、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避免浪费和占用社会公共资源,增大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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